南宁解放后,为了表达对革命先烈的褒扬、崇敬之情。1951年清明节前,市人民政府在人民公园后山——1927年“四一二”事变国民党当局分几批杀害革命先烈的地方,建起了一座“革命烈士公墓”,碑铭为市长莫文骅所题。4月5日清明节,适逢南宁市第三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期间,全体代表和省、市各界人士及学生几千人,捧持花圈到烈士公墓前,悼念公祭先烈。
1955年,广西省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烈士公墓拆除,改建纪念碑,以供后人悼念凭吊。纪念碑于1956年12月建成,正面铭文“革命烈士纪念碑”是当时中共广西省委第一书记陈漫远所书写。纪念碑碑身、祭台、栏杆、登山石阶全是用石英云母石铺砌,纪念碑屹立山顶,蓝天白云掩映,分外肃穆庄严。山脚石阶前左右各安放一座石狮,石狮前面是一片宽广的草坪,广场左右各建有一座凉亭,上面各悬挂着“瞻忠”、“仰烈”的横匾。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1957年清明节上午,纪念碑落成典礼和公祭仪式举行,省、市领导,烈士家属和各界人士、学生等六七千人参加,花圈摆满纪念碑底座周围,由省、市领导主祭和讲话。1963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公布其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是南宁市首次被确定的第一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市委、市政府还增建了“南宁革命烈士碑志”。每年都有人前来悼念凭吊,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经常来到纪念碑前举行入队、入团、入党的宣誓仪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