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日本对中国钓鱼岛的所谓“购岛”行为,引起中华儿女的不满与愤怒!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题记
小 荷 作文网 www.zww.cn 这几天来,到处都有听到中国民众对日本行为的不满呼声和对日本不满举行的抗日游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反应,是因为日本所谓的“购岛”非法行为。
据历史记载,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趁火打劫,逼中国割让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战败,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其中说道,日本必须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摄取之所有土地”,当然,其中也包括钓鱼岛。
其次,能证明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的证据有九个。如下:
Ⅰ。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目前所见的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家山。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坝屿”。书中对钓鱼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据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
Ⅱ。明朝政府早已确立钓鱼岛是属于台湾的小岛群。
据《日本一鉴》反映明朝政府早已经确认钓鱼岛属于台湾的小岛群,而钓鱼岛属于中国版图也已确凿无疑。
Ⅲ。甚至在宋,元时期,钓鱼岛就与福建渊源颇深。
对闽南历史研究颇深的文史专家颜立水先生指出,作为泉州府同安县的下属机构,澎湖巡寨是一个正式的官派机构。尽管巡寨是同安县派出的一个机构,但管辖的范围却相当广,其中就包括了钓鱼岛。说明了当时朝廷对闽海疆的重视。钓鱼岛成为了同时同安县属下的直接管理的最东边的一个岛屿。
Ⅳ。在明代钓鱼岛纳入了海防范围。
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明确的把钓鱼山,黄毛山,赤屿绘入福建海防区域。
Ⅴ。清代使节出海还曾举办过祭海仪式。
Ⅵ。清朝官员也曾巡视此地 并建港泊船。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中日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
Ⅶ。大陆和钓鱼岛共属统一大陆架
按照《大陆架公约》确立的“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归该国所有”之原则,钓鱼岛毫无疑问归属中国。
Ⅷ。《波茨坦公告》规定钓鱼岛不属于日本领土
《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锁指定其他小岛之内”。也就是说,《波茨坦公告》公认的日本领土,不仅不包括钓鱼岛,连冲绳也不是日本领土。
Ⅸ。就连日本学者也曾经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的得出的结论。他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曾经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以上九点证据都足以说明一个问题:钓鱼岛从古至今都是中国的领土,也说明日本所谓的“购岛”行为是非法的。我们奉劝日本政府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在钓鱼岛的一切侵权行动@!!!!
(注:本文中的证据摘选于《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