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的火红色倒映在男生女生洁白的校服衬衫上,年少时似乎要像这般色彩那样燃烧。男生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插到口袋里,朝着东边慢慢地走。以自行车为分割线另一边的女生把双手藏到背后,手心里全是黏黏湿湿的汗水。
自行车轮胎擦过地面的声音带着青春的气息,林半夏下意识地挺直了单薄的脊背坐在后座上,双手揪着后座架死死不放,费力地保持着平衡,长长的马尾顺着逆向涌来的风像水草一样纠缠着拂在她脸上。
夏弋放慢了速度,叮嘱身后的林半夏,磁性的声音被风灌进她的耳朵,他说:“林半夏,把手搭在我腰上吧,现在下坡呢,这样小心摔倒了。”
她猛地抽出左手迅速地抹了颊边两缕碎发,用分辨不出感情的声音说:“那能呀。”
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所以夏弋不能回答。
暮色四合,头顶本来是火红色的天空突然变成了深沉的紫蓝色,一望无垠的苍穹。林半夏有些闪躲地看着夏弋日渐高大的背影,侧耳细听都可以听到他的骨骼在咔嚓咔嚓地往上窜,因为劳技刚被剃过的头发还没长出来,所以只能是一个简单的平头模样,耳边有墨青色细细碎碎的发渣,脖颈上软软细细的绒毛随着他自身的呼吸轻轻地涌动。
她的耳朵突然像是被烧了一样的烫,只好低下头去继续研究她的欧拉公式。
林半夏和夏弋是邻居,双方父母从俩人出生之前便已经是同学,巧的是两个孩子都同龄,自然更是熟悉。恰好他们读的都是同一所中学,于是夏弋就承担起了每天等待林半夏的班级放学,然后把她安全地送回家。
夏弋目送着林半夏窈窕纤细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她家门口,他想,她快要长大了吧。
夏弋喜欢林半夏,林半夏喜欢夏弋。
班里突然传起了他们之间的绯闻,他们都太过默契了,不约而同地开始回避对方。夏弋继续骑着自行车回家,只是在某个转弯处想起从前自己身后那个执拗安静的女孩;林半夏坐在车站的座椅上等待着三路车的到来,只是有时会怀念在自行车用背影为她挡风的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孩。
两个少年少女就相互怀着莫名的情愫在青春这个迷宫兜兜转转,很快地从十四岁长到二十四岁,却从未把那一句在心中酝酿了千百次的话语说出来。
二十四岁,在中学同学的婚礼上,夏弋和林半夏的身旁早已有相依相伴的伴侣了。不过十年的光阴,夏弋一贯的平头蓄下了时下流行的刘海,林半夏直顺的黑发随着年龄增长染成了酒红色的卷发。
“林半夏,你还记得十四岁以前我一直都会送你回家的吗?”夏弋已经有些醉醺醺。
林半夏抿嘴一笑,对从前那些青春已经释怀了,她说:“记得啊,后来好像是因为胖子他们传我们俩的绯闻,然后我们就不一起回家了,呵呵。”
说完,她抬起盈盈的眉眼,看着西装革履已为人夫的胖子正跟着他漂亮的新娘接受大家的祝福,他也是真的成长了,不仅仅是从胖子进化为瘦子,从前那个没事喜欢嚼舌根的小孩也变成了一个斯斯文文的好好先生。
“我一直想告诉你一件事。”夏弋的声音唤回林半夏的目光,不顾身旁女友的好奇的问号,他勇敢地看着她的眼睛:“那个时候,我喜欢你。”
“我也是。”林半夏微眯好看的眼睛。果断地接上这句话。
我喜欢你。我也是。
在每个人年少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个少年少女,或许他不帅她不美他不高她不瘦;或许他不聪明她成绩不好;或许他不温柔她不可爱,可你心中的那个人,在你心中一定是一个最完美的人,他或者她就是心中的支柱。你会对她或者他怀有玫瑰色的情愫,当你终于长大了以后你会明白当初那种情愫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不谙世事。
就像某个作家说过的一句话:没有暗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或许你们不会天长地久,终有一天会各奔东西为了自己的人生而忙碌,可是有这么一段美好的暗恋,又何尝不是一段最值得记住的回忆呢?
等到青春过去了,我们就会慢慢地释怀了。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