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投资市场非准入限制。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相比,究竟好在哪里?有人打了个比方,说“比如你请客人吃饭,问人家想吃什么,人家说,随便,立马就不好操作了。如果你问,您不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事情就简单了。负面清单是排除法,列出你不要什么。正面清单是列举法,列出你要什么。相比而言,排除法更好操作”。这样理解对不对?为什么要用排除法,而不是列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