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成语出自《元史·彻里帖木儿传》。
元末,有个大臣叫彻里帖木儿,有功于朝廷,深得元惠宗(顺帝)的信任。
公元1335年,彻里帖木儿被任命为中书平章政事,提出废除有弊病的科举制度,得到顺帝和太师伯颜的支持。但有一个叫许有壬(rèn)的参政表示反对,与伯颜、彻里帖木儿发生争论。
第二天,宣读废除科举制的诏书时,特令许有壬为班首,对他进行污辱。许有壬害怕遭祸殃,只好勉强服从。同僚们产生误解,以为许有壬是支持废除科举制度的,而他本身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因此诏书侍御史普化便讥讽他说:“参政可谓过河拆桥矣。”
“过河拆桥”比喻达到目的以后,就把借以达到目的的人和事物一脚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