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李延年撰写的《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元齐传》里有这么一个故事: 南北朝时期,北魏大臣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元志精明强干有文才,被任命为洛阳令。公元493年,元志因为不给比自己官大的李彪让路,两人发生冲突,去请魏孝文帝裁决。李彪、元志各持己见,各有自己的道理,魏孝文帝只好让人把路划成两半,说:“自应分路扬镳。”意思是说从今后,你们可以分路而行了。以后,元志和李彪用尺量路划线各走半边。 “分道扬镳”或“分路扬镳”比喻志趣、目标不同,各走各的道路,互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