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里呆得很晚,然后才回到黑夜之中,我觉得这样很快活,尤其是狂风暴雨之夜,四周一片漆黑,我从某个明亮的乡村家庭或演讲厅里扬帆起航,肩扛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向森林中我那舒适的港湾挺进,外面一切扎牢之后,我便满载着欢快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让外在的我去掌舵;一帆风顺的时候,就连舵都给缚了起来。“扬帆远航”的途中,我靠着舱内的炉火,脑海里浮现出不少欢快的思想。虽然我遇到了几次强烈的风暴,但是无论什么天气,我都不会失事,也不会感到抑郁。就是在平常的夜晚,森林之中也要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黑得多。漆黑的夜晚,走在森林之中,我得不时地抬起头来,借着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仰望上空,好摸准前进的方向,走到没有车道的地方,我就用脚探一探我走过的小路,或用手去摸一摸我所熟悉的那些树,辨别方向,比方说从两棵松树之间穿过,彼此相距不到18英寸。有时候,我回家太晚,黑夜沉沉,闷热潮湿,眼睛看不见,我就用脚去探路,一边走,一边心不在焉,仿佛是做梦一般,直到我伸手开门,方才苏醒过来。我刚刚走过的路,却一步都回忆不起来了。我在想,就是身体的主人抛弃了身体,或许身体也能摸回来,就像不用帮忙,手也能摸到嘴一样。有几次,来客碰巧呆到晚上,而且是黑夜,外面漆黑一片,于是我不得不将他带到门后的小路上,然后告诉他前进的方向。要想达到目的地,他就得用脚而不是眼睛。一个漆黑的夜晚,有两个小伙子在湖边钓鱼,我就这么给他们指明方向。他们就住在森林对面,离这儿约一英里,可以说是熟门熟路。然而一两天之后,其中的一位告诉我,他们走了大半夜,都走到家门口了,却还没摸到家门,一直等到天亮,而在此期间,下了几场大雨,树叶湿漉漉的,他们也浑身淋透了。我听说有许多人就是走在乡村小道上,也要迷路,天太黑了,就像俗语所说,黑得可以用刀砍。有些人住在郊区,驾着马车到城里来购货,却不得不投宿过夜。有的绅士淑女出门访客,走了还不到半英里,就只能用脚来探路了,就连哪儿转弯都不知道。无论何时,在森林中迷路是一件令人惊奇、令人难忘,同时也是一件非常宝贵的经历。暴风雪来临时,就是在白天,人们也会碰到一条熟悉的小路,然而却说不出哪条路可通向村子。尽管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了一千多遍,可是却一点痕迹都认不出,这条路对他来说很陌生,仿佛是西伯利亚的一条小路。到了夜晚,不用说更茫然了。在我们的日常散步中,我们常常像领航员一样,不知不觉地沿着某些熟悉的灯塔和岬角前行,如果我们偏离了通常的航向,我们的脑海里仍然牢记着某个邻近的海角;除非我们彻底迷了路,或转了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只需闭上眼睛,转个向,就会迷路——我们才会欣赏到大自然的宏伟与奇特。无论是睡觉,还是心不在焉,一旦醒来,一个人就应学会罗盘上的罗经方位。只有我们迷了路,换句话说,只有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我们才会发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和我们之间的无穷关系。
第一个夏末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下午,我到村中的鞋匠那儿去取鞋,却被抓住投进了监狱,因为正如我在别处所说(指非常有名的《消极抵抗》一文。),我没有向这个国家纳税,也不承认他们的权力,他们在议会门口买卖男人、女人和孩子,就像买卖牲口一样。我到森林去,本来是为了别的目的,但是无论一个人走到哪儿,那些肮脏的机构都会跟到哪儿,伸手将他抓住,尽量迫使他回到那令人绝望的共济会中。不错,我本可以强有力地进行反抗,多少还会有一些效果,我本可以“疯狂地”反抗社会,但是我宁愿社会“疯狂地”反对我,因为它才是绝望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就被放了出来,拿到了我那只修补的鞋子,及时地回到了森林之中,到美港山上去享受那黑果,从没有什么人骚扰我,只有那些代表国家的人例外。我没有锁,没有插销,只有一张放稿件的写字台。我的门闩或窗户上连个钉子都没有。虽然我要出门几天,但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我都从不锁门,就是下一个秋天,我到缅因森林去住两周,我也这样。然而,我的房子比周围列着一对士兵看守的更加受人尊敬。疲劳的漫步者可以在此休息,靠着炉火取暖;文学爱好者可以翻一翻我桌上的几本书,自得其乐,好奇的人则可打开我的碗橱门,看看有什么剩饭,或晚饭吃些什么。然而,尽管各个阶层有不少人沿此来到湖边,但我从无不便之感,也从未失去什么,只有一小册荷马,或许是由于不当镀金,我想是被我们阵营中的一个士兵顺手拿走了。我深信,如果所有的人生活得都像我那么简单,那么偷窃与抢劫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贫富不均的社会,这些事情才会发生。蒲柏译的荷马就会很快得到恰如其分的传播:——
Nec bella fuere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人们需要的只是山毛榉碗钵,
而不是战争的骚扰。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见孔子《论语.颜渊篇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