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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沿上有些房子伸出了河岸,往河面倾斜着,像是它们在弯腰鞠躬呢,其实它们都快要塌了。这些房子里的人都搬出去了。还有些房子下面有一角的河岸塌下去了,房子的那一角就悬在半空中。这些房子里还有人住着,但那是很危险的,因为有时候一下子就能塌下去像房子那么大的一片地方。有时候一段四五百码的河岸开始塌陷,一直往下塌,塌下去,一个夏天就全部塌光了。像这样的镇子就不得不老是往后搬,搬了又搬,搬个没完,因为大河在不断地吞噬它。

那天离中午越近,街上的大车和马匹就越聚越多,而且还不断有马和车上这儿来。一家家的人都从乡下带了午饭来,就在自家的马车上吃。不少的人都在喝威士忌,我看见有三处打架的。马上就有人嚷嚷开来:

“老博格斯来了!从乡下赶到这儿来,每月来过一回酒瘾;伙计们,他来了!”

所有的二流子都显得特别兴奋——我猜他们准是拿博格斯开玩笑开惯了。他们当中有一个开腔道:

“看他这回又打算把谁臭骂一顿。如果他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打败了所有他想要打败的人,那他现在的名气该不小啦。”

另外一个家伙接腔道,“我倒希望老博格斯来吓唬吓唬我,因为这么一来,我就知道自己一千年也不会死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快地奔来,像印第安人那么大声吼叫着:

“快,让开道。我是来打架的,棺材要涨价了。”

他喝醉了,骑在马上东倒西歪的,他已经五十开外,但脸色还是红扑扑的。大家伙儿都冲着他嚷叫,朝着他笑,还说些骂他的话,他也回嘴骂人家,说是一会儿轮到他们的时候,他自然会来收拾他们,把他们都干掉,可是他现在没工夫,因为他到镇子上来,是要来杀掉老舍伯恩上校的;他的座右铭是“先吃肉,再喝几口汤”。

他看见了我,就骑着马跑过来说:

“孩子,你从哪儿来?你来找死吗?”

说完他又骑着马走了。我给吓坏了;可是有个人说:

“他说这话没有什么恶意,他一喝多了就会这么胡闹。他是阿肯色心眼儿最好的老傻瓜——不管他喝没喝醉,从不伤害别人。”

博格斯骑着马一直跑到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店铺前面,低下头看着布篷子里面,大声嚷道:

“你给我滚出来,舍伯恩!出来会一会给你骗光了的这个人吧!我今天就是来找你的,我非要你的狗命不可!”

他就这么一个劲儿地骂下去,把舍伯恩骂得狗血淋头,只要骂得出的都骂尽了,整条街上都挤满了人,听着他骂,跟着起哄。不一会儿有一个大概五十五岁模样,挺傲慢的人从店里走了出来——他的穿着比这个镇子上的任何人都要考究——围着看热闹的人往两边退,给他让开了一条道。他从容不迫地对博格斯说道:

“你这一套我听腻了;但我再忍耐一会儿,到一点钟再说吧。就到一点钟,你记住啦——再久就不行了。过了一点钟,只要你再张嘴骂我一句,那就不管你钻到哪里,我也要把你找出来。”

说完他就转身进去了。看热闹的人群安静下来了;没有人骚动,笑声也没有了。博格斯骑着马跑开了,扯起嗓门滥骂舍伯恩,骂着跑了一条街;一会儿他又骂回来了,在店铺面前停下来,还是骂个没完没了。有几个人围上来,想叫他住口别骂了,可他偏要骂;他们告诉他,再过十五分钟就到一点了,他必须回家去啦——他必须马上就走。但这都无济于事。他使尽浑身解数,一个劲儿地骂下去,还把帽子扔在泥地里,骑着马踩过去,一会儿又发疯也似的一阵风冲过街道,灰白的头发在脑后飘拂着。凡是能找到机会劝他的人,都想方设法哄他下马来,好把他锁起来,让他冷静下来;但这一切都毫无用处——他又从街那头飞快地冲回来,把舍伯恩再骂了一通。这时有个人说:

“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去,去把他的女儿找来;有时候他听她的。要是说有谁能劝住他,只有她才行。”

于是就有人跑去找她。我沿街走了一段路之后停了下来。过了几分钟,博格斯又过来了——但这次没骑马。他光着脑袋,踉踉跄跄地朝我走来,一边一个朋友搀着他的胳膊,催促着他快走。他不声不响地,脸上的表情不怎么自在;他并没有不肯走,而是尽力地往前冲。有个人大声喊了一声:

“博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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