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其实。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众口熏天,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又况乎不肖者乎!惑者之患,不自以为惑,故惑。惑之中有晓焉,冥冥之中有昭昭焉。亡国之主,不自以为惑,故与桀、纣、幽、厉皆也。然有亡者国,无二道矣。
郑国多相县以书者,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可无辨也。可不可无辨,而以赏罚,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辨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
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夫伤忠臣者,有似于此也。夫无功不得民,则以其无功不得民伤之;有功得民,则又以其有功得民伤之。人主之无度者,无以知此,岂不悲哉!比干、苌弘以此死,箕子、商容以此穷,周公、召公以此疑,范蠡、子胥以此流,死生存[以]亡安危,从此生矣。
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此所以欲治而愈乱也。
齐有事人者,所事有难而弗死也。遇故人于涂,故人曰:“固不死乎?”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故人曰:“子尚可以见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可以见人乎?”是者数传,不死于其君长,大不义也。其辞犹不可服,辞之不足以断事也明矣。夫辞者,意之表也,鉴其表而弃其意,悖。故古之人得其意,则舍其言矣。听言者以言观意也,听言而意不可知,其与桥言无择。
齐人有淳于髡者,以从说魏王,魏王辩之,约车十乘,将使之荆,辞而行。有以横说魏王,魏王乃止其行。失从之意,又失横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辩不若无辩。周鼎著倕而龁其指,先王有以见大巧之不可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