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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三十六章

老子

  本章讲述了以柔弱胜刚强的原则,并说明这一原则的运用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且不可轻易示人。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③,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④,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⑤。

  【注释】

  ①歙(xī):收缩。

  ②固:同“姑”,姑且,暂时。马叙伦说:“‘固’读为姑且之姑。《韩非子·说林上》:‘《周书》曰:“将欲取之,必姑予之。”’是其证,下同。”

  ③微明:指先幽暗而后显明,即先处劣势而后处优势。微,幽暗不明。

  ④脱:离开。

  ⑤利器:优良的兵器。示人:让人看。

  【译文】

  要想收缩它,必须暂时扩张它;要想削弱它,必须暂时加强它;要想废除它,必须暂时振兴它;要想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这叫先处于劣势后处优势,以柔弱战胜刚强。以上这些做法不能离开一定的环境条件,就像鱼不能离开水一样,也像国家的优良兵器一样,不能让别人知道。

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