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可结合上章理解。圣智、仁义、巧利这些看上去美好的事物,却可能产生一系列弊端。因此,唯有抛弃圣智、仁义、巧利,才能同时革除由此产生的弊端。
绝圣弃智①,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②,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③,故令有所属④:见素抱朴⑤,少私寡欲,绝学无忧⑥。
【注释】
①圣:聪明通达。
②利:精良,与“巧”义近。
③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把这三条仅仅作为理论谈谈还不行。文,文字,引申为理论。
④所属:有所依归,有所落实。
⑤见(xiàn)素抱朴:行为单纯,内心质朴。见,同“现”,表现,行为。抱,怀抱,指内心坚持。
⑥无忧:不要思考。“绝学无忧”原属下章,误,今移入本章。易顺鼎说:“《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马叙伦说:“‘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蒋锡昌说:“此句自文义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译文】
抛弃聪明才智,百姓就会得到百倍的利益;不去提倡仁义,百姓就能做到孝慈;不要各种技巧,盗贼就不会产生。以上三条只作为理论谈谈是不够的,所以要给它们分别落实一些实行的具体措施:行为单纯,内心淳朴;减少私心,降低欲望;抛弃学问,不要思考。
《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