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①,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②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注释】
①从:通“纵”;戳:羞辱。很:同“狠”。
②不相遇:合不来。
【译文】
公都子说:“匡章这个人,国中之人都说他不孝,老师却跟他交游,且对他相当敬重,请问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世俗认为不孝的行为有五种:四体不勤,不管父母的奉养,是一不孝;嗜好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的奉养,是二不孝;贪好钱财,偏爱自己的妻室儿女,不管父母的奉养,是三不孝;放纵声色的欲望以至于犯罪,使父母蒙受耻辱,是四不孝;专逞血气之勇,喜欢逞勇斗殴,以至于连累父母,是五不孝。章子有一项这样的行为吗?章子不过是由于父子之间以善相责,把关系弄僵了。以善相责,本是朋友相处的准则;父子之间以善相责,是最容易伤害感情的事。章子难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团聚吗?因为得罪了父亲,不得和他接近,自己只好赶走老婆,疏远儿子,终身不受他们的奉养。他的用心是认为,不这样做罪过更大。章子不过如此罢了。”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