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王曰:“礼,为旧君有服①,何如斯可为服矣?”
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②;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③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
【注释】
①旧君:过去曾事奉过的君主;服:服丧。
②先于其所往先派人去他所要去的地方。
③极:穷困,使动用法。
【译文】
孟子告诉齐宣王说:“君主把臣下看得如同手足,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得如同腹心;君主把臣下看得如同狗马,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得如同常人;君主把臣下看得如同泥土、草芥,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得如同强盗、仇敌。”
宣王说:“礼制规定:臣下要为以前事奉过君主服丧,在什么情况下臣下才为君主服丧呢?”
孟子说:“如果劝谏被接纳,建议被听从,恩惠下及到百姓身上;因故离国时,君主派人护送他出境,且事先派人到他所要去的地方布置妥善;离国三年还没回来,然后才收回他的禄田、房屋。这就叫‘三有礼’。君主能做到这样,臣下就会为他服丧。现在做臣下的,劝谏不被接纳,建议不被听从;恩惠不到百姓身上;因故离国时,君主就逮捕他,且事先派人到他所要去的地方制造种种困难;人一离开,便没收他的禄田、房屋。这便叫作强盗、仇敌。对强盗、仇敌,还有什么孝可服呢?”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