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伯伦,沛国(今安徽宿县)人。西晋文学家,“竹林七贤”之一。曾为建威将军。
【咒辞】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
妇人之言,慎不可听。
【释义】
斛(hú),古量器名,南宋末以前以十斗为一斛。
解酲(chéng),解除酒病。
【详解】
据《世说新语·任诞》记载:有一天刘伶酒瘾发作,叫妻子备酒,其妻劝他戒酒养身。他却叫备酒来,并声称要在鬼神面前发誓戒酒。其妻备置酒肉,供在神像前,请刘伶发誓。这首小诗就是他的“祷告词”。发完誓他继续喝酒吃肉,不久即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