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第十九》:“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余裕,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颜之推教子弟留意书法,但无须过精,这就和他教子弟做官但不可做大官的意思一样,要合乎中庸之道,真不愧为“儒雅为业”的口吻。他说此艺不可过精,理由是怕为人役,他举了韦仲将的往事为戒。韦诞,字仲将,三国魏京人,工文善书,明帝时官侍中,凌云殿成,匠人一时胡涂,榜未题字就挂上去了,乃命诞上去补写。用辘轳引他上去,写完之后须发皆白。大概此人患有“高空恐怖症”,否则不至吓成那个样子。可谓艺高而胆不大。然人为书名所累,其事亦大可哀。
这样尴尬的事,现在不会再有。世人重名,不大懂得书的工拙。而有一些自以为能书者,不知藏拙,遇有机会题端书匾写市招,辄欣然应命。常在市肆间见擘窠大字,映入眼底,俨然名人墨迹,实则抛筋露骨,拘挛歪斜,如死蛇僵蚓,或是虚泡囊肿,近似墨猪,名副其实的献丑。
或谓毛笔式微,善书者将要绝迹。我不这样悲观。书法本来不是尽人能精的。自古以来,琴棋书画雅人深致,但是卓然成家者能有几人?而且善棋者未必都能琴,善画者未必皆精于书,艺有专长,难于兼擅。当今四五十岁一代,书法佳妙者亦尚颇有几位,或“驰驱笔阵”、“其腕似铁”,或大笔如椽,龙舞蛇飞。我都非常喜爱,雅不欲厚古薄今。精于书法者,半由功力,半由天分,不能强致。读书种子不绝,书法即不会中断。此事不能期望于大众,只能由少数天才维持于不坠。我幼时上学,提墨盒,捧砚台,描红模子,写九宫格,临碑帖,写白折子,颇吃了一阵苦头,但是不久,不知怎样的毛笔墨盒砚台都不见了,代之而兴的是墨水钢笔原子笔。本来写书信写稿子都是用毛笔的,一下子改用了钢笔原子笔。在我个人,现在用毛笔写字好像是介乎痛苦与快乐之间的一种活动。偶然拿起毛笔,顿时觉得往事如烟,似曾相识。而摇动笔杆,有如千钧之重,挥毫落纸,全然不听使唤,其笨拙不在“狗熊耍扁担”之下。在故宫博物院,看到名家书法,例如王羲之父子的真迹,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萧散,“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我痴痴的看,呆呆的看,我爱、我恨、我怨,爱古人书法之高妙,恨自己之不成材,怨上天对一般人赋予之吝啬。
虽然书法不是人尽能精,也不一定要人人都能用毛笔,最低限度传统写字的方法是应该尊重的。苍颉造字,我们却不能随便的以苍颉自居。简体字自古有之,不自今日始,但是简也有简的道理,而且是约定俗成,不是可以任意乱来的。草书有用,并且很美,但是也有一定的草法,章草、狂草都有一定的结构格局,于右任先生提倡的标准草书可谓集大成。书法常能表现一个人的性格风度,郑板桥的字怪,因为他人怪,我们欣赏他的字而不嫌其怪。他的诗书画融为一体,三绝其实只是一绝。蒋心余论板桥的几句诗:“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奇致。”他写竹也是如同作书。有板桥那样的情怀才能有那样的书画。有人看了他写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便刻意模仿;居然把他的怪处模拟得有几分像是真的,这不仅是如东施之效颦,简直是如孙寿的龋齿笑,徒形其丑。孙过庭《书谱》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书家练过险绝的阶段还是要归于平正的。初学的人求其分布平正,已经不易,不必一下手便出怪。我看见有些年轻人写字时常不守规矩,例如把“口”字一律写成为“厶”字,甚至“田”字“国”字也不例外,一律写成为尖头怪胎。颜之推所说“尺牍书疏,千里面目”,像这样的面目直是面目可憎。
选自《雅舍小品四集》,正中书局1986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