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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慧国游记-第一章

作者当上了船长,出外航海。他的手下图谋不轨,把他长期关押在船舱里,后来又把他抛弃在一块不知名的陆地上。他游历到这个国家。关于一种奇怪的动物——“野胡”的描写。作者遇见了两只“慧 薄

我呆在家里,和妻子儿女们一起,快快乐乐地过了大概五个月(要是那时我知道怎样才算是过得不错就好了)。不久,我接受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邀请,便离开了当时我那正怀有身孕的可怜的妻子,到一艘载重量为三百五十吨的大商船——“冒险号”上去当船长。之所以这样,一来是由于自己精通航海,二是因为对于在海上做外科医生这个行当我已逐渐感到厌倦(不过这一行我还是可以偶尔搞搞的),于是请了一位名叫罗伯特·普里弗伊的到船上来担任外科医生,他是个能干的年轻人。一七一零年九月七日,我们从普茨茅斯扬帆起航,十四日在特纳瑞夫岛特纳瑞夫岛是距非洲西北海岸六十英里的加那利群岛中最大的一座岛。遇见了布利斯脱的普可克船长,他正要到坎佩契湾去采伐洋苏木一种用作染料的树。。十六号的一场大风暴把我们给吹散了,航海回到家后我才得知他的船沉掉了,除了一名船舱服务生之外,船上无一人幸免。他是一位待人真诚的优秀海员,不过有点固执己见,所以和其他几个水手一样毁了自己。假如当初他听了我的好言相劝,也许此时此刻和我一样平平安安地与家人在一起哩!

我的船上有几个水手得热带狂热病死了,因此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岛巴巴多斯岛是拉丁美洲西印度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和利华德群岛指拉丁美洲的背风群岛,因比其南部的向风群岛隐蔽一些,故名。招募一些新水手,他们全是按雇用我的商人的吩咐在这两地招募的。可是过了不久我就懊悔起来,因为事后我发现这些新水手中的大部分人都做过海盗。船上一共有五十名水手,而我奉雇主之意要同南洋一带的印度人做生意,并尽可能地发现一些新的生意门路。我招募来的那些恶棍把船上的其他水手全都拖下了水,他们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要夺下这艘船,并把我囚禁起来。一天早上,他们动手了,冲进船舱捆起了我的手脚,并威胁说,我要是敢动一下就把我扔到海里去。我对他们说,既然我已是他们的俘虏,我会好好听话的。他们要我发誓表示就范,然后才给我松了绑,只用一根链子把我的一条腿拴在床跟前。他们还在门口派了一个荷枪实弹的哨兵,命令他,只要我一有逃跑的打算,就可以开枪把我打死。他们把吃的喝的东西给我送了下来,此时船已由他们控制了。他们打算继续当海盗,去抢劫西班牙人,不过这还得等到招到更多的人手才干得成。他们决定先卖掉船上的货物,再到马达加斯加去招募新手,因为在我被囚禁期间他们中又死了好几个人。他们航行了好几个星期,跟印度人做了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严严实实地关押在船舱里,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走的是哪一条航线。他们还经常威胁要把我杀掉,搞得我自己也认为只有死路一条了。

一七一一年五月九日,一个名叫詹姆士还是威尔奇的人来到了我的船舱里,说他奉了船长之命要把我送到岸上去。我求了他好半天,可一点儿用也没有;而且他也不肯告诉我他们的新船长是谁。他们让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那衣服差不多还是新的;又让我带了一包内衣内裤以及我那把短剑(除此之外,他们不准我带其它的武器)。就这样,他们逼我上了一艘长舢板。他们还算讲点礼貌,没有搜我的口袋,因为我口袋里揣上了所有的钱和一些日常用品。他们划了大约有一里格的样子,随后就把我丢到一片浅滩上。我求他们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他们却一个个地发誓说他们和我一样不知道这是哪儿,只知道这是船长(他们这么称呼他)的主意,待卖完船上的货,只要一见到陆地,就把我赶下船去。告诉我这些事以后,他们立刻把船划离了岸边,还一边劝着我得赶紧些,否则潮水涌上来会把我吞没的。随后,他们同我告了别。

于是,处在被遗弃的凄凉困境中的我只有朝前走去,不多久倒也踏上了坚实的地面。我在一个沙土堆上坐下来休息休息,想想自己以后该怎么办。等到稍微缓过劲之后,我就进入了这个国度,心里想着要是一碰上什么野人,干脆投降得了,再用手镯、玻璃戒指以及别的小玩意向他们讨回一条性命;这些玩意儿水手们通常在航海途中都会带着,我身上也带了好几件呢!这里的土地被长长的一排排树木给隔了开来,那树并不是人为地种植的,而是天然地生长在那里,因此长得并不齐整。这里野草遍地,还有几块燕麦田。我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从背后受到袭击或是两旁突然射来一支箭,把自己给射死。我走上一条被人踏出来的路,看见上面有不少人的脚印,还有一些是牛蹄印,不过多数是马蹄印。后来,我总算在一块地里头看到了几只动物,还有一两只同类的动物在树上坐着。它们的样子很奇特,也很难看,让我感到有几分不自在,因此我就在一处灌木丛后躺了下来,好将它们看得更仔细些。其中有几只走上前来,正好靠近我卧倒的地方,这使我有机会看清楚了它们的模样。它们的头部、胸前都长着一层厚厚的毛发,有些卷曲,有些挺直。它们像山羊一样长着胡子,背上和腿脚的前面部分都长着长长的一道毛,不过身上的其它地方却是光光的,这倒让我看到它们那浅褐色的皮肤。它们没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门周围以外也都没有毛,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它们要坐在地上,大自然才让肛门那儿长出些毛来好保护它们吧。它们往往用这种坐姿,有时也躺下,还经常性地用后腿站立。很高的树它们爬起来像松鼠一样身手敏捷,因为它们的前后脚都长着尖锐如钩的强有力的长爪。它们时常蹦蹦跳跳,窜来窜去,行动极为灵活。母的个头没有公的那么大,头上的毛发直直的长长的,除了肛门和阴户的周围,身上其它地方只有一层茸毛。乳房吊在两条前腿的中间,走路时几乎常常要碰到地面。无论公、母,它们的毛发都有褐、红、黑、黄等几种不同的颜色。总的说来,我在历次的旅行中还从未见到过这么让我感到不舒服的动物,也从来没有一种动物让我自然而然地产生这般强烈的反感。我想我已经看够了,便满怀着轻蔑与厌恶之情站起了身,顺着原先那条被踩出来的路走去,希望这条路能把我带到某个印第安人的小屋那儿。走了还没多远,迎面就碰上了一只这样的动物挡住了我的去路,并且直冲着我走来。那个丑八怪见到我,向我做了几个鬼脸,还用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似乎在看一件从未见到过的东西一样。接着它再往我这边走近了些,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想害我,反正我也说不清楚,竟一下子举起它的前爪。我拔出短剑,用刀背狠狠地打了它一下;我不敢用带刀刃的一面去砍它,怕当地人要是知道我砍死或是砍伤了他们的牲口,他们会被激怒的。这畜生挨了这下打,身子往后一退,大吼起来。吼声立刻招来了邻近地里至少四十头这样的怪兽,它们将我团团围住,又是嚎叫又是面目可憎地做着鬼脸,我跑到一棵树底下,背靠着树,手里挥舞着短剑不让它们靠近我。但有几只该死的畜生竟抓住我身后的树枝蹿到了树上,在头顶上开始往我的身上拉屎。我把身子紧贴在树干上才总算躲过了这一招,不过,落在四周的粪便的臭味差点儿没把给我给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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