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一向都不轻易显露对宾利先生的赞誉之情,可当她和伊丽莎白单独相处的时候,不由得向妹妹吐露出对他的由衷爱慕。
“他真是年轻人的典范呀!心思细腻,性情温存,热情大方,他的举止俊逸,又颇有教养,这可是我从未见过的。”
“他也很英俊。”伊丽莎白接过话茬说道,“年轻人就应该像他那样。他的性格可以说是完美无瑕。”
“当他第二次请我跳舞时,我简直是受宠若惊了。真没想到他竟然那样瞧得起我。”
“没想到?我可是替你想到了。不过这就是我们俩的不同之处。别人的赞誉总是让你惊慌失措,我却能泰然处之。他第二次邀请你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他不会没有注意到你比舞厅里任何姑娘都漂亮几倍。不要因为他对你献个殷勤就感激涕零。好了,他的确很讨人喜欢,你尽管去喜欢他好了。你以前不是连许多笨蛋都喜欢过的吗?”
“好丽兹!”
“噢,你知道,你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了,总是看不到别人的缺点。在你的眼里,整个世界都是善良美好。我从来就没听你说过谁的不是。”
“我只是不想草率地指责谁。可我说的却是真心话。”
“我知道。不过这也正是让我不解的地方。凭借你的心智,怎能对他人的荒唐愚蠢的行为熟视无睹呢?道貌岸然故作坦诚是再平常不过的伎俩,随处可见。惟独你坦诚耿直,绝不卖弄,毫无矫饰,只看到别人的优点,惟恐夸奖得不够,却绝口不提别人的不足。这么说,你也喜欢上他的妹妹们啦?她们的气质风度可比不上他呀!”
“乍看上去当然比不上啦,可是要是与她们攀谈起来,就会发现她们都是些可爱的女人,宾利小姐将和她的哥哥生活在一起,帮他管理家务。这样的人我们都不认为是好邻居,那我们眼力就太差了。”
伊丽莎白默默地听着,心里并不同意姐姐的观点,据她看来,宾利先生的几个妹妹在舞会上的表现,总的来说,并没有那么讨人喜欢。与姐姐相比,她的观察力更敏锐,性情也不那么柔顺,倒是更有主见,决不会因为别人的青睐而改变自己的观点,因而她并不认同宾利先生的几个姐妹。事实上她们也都是一些出类拔萃的姑娘,高兴起来,她们不乏和颜悦色,兴之所至,她们也会平易近人,问题是她们太高傲自负。她们都有着俊美的容貌,在城里一流的女子学院受过教育,拥有两万镑的家产,可都养成了挥霍无度、专交名流的习惯,因此在每个方面她们都自命不凡,贬低别人。她们出生英格兰北部的名门望族,对于这一点她们刻骨铭心,却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她们兄弟的财产以及她们自己的财产都是靠做生意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宾利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十万英镑的遗产。他的父亲本来打算购置一处地产,不幸生前未能如愿。宾利先生也有此打算,有时候他也在本郡动过念头,可是现在既然有了一幢漂亮房子和一片庄园田地,那就另当别论了。在许多熟谙他随遇而安的个性的人看来,他说不定就会租住泥泽地别墅过上一辈子,而将购置地产之事留给下一代人。
他的姐妹们着实为他着急,希望他能拥有自己的一座庄园。不过,尽管他现在只是租住别墅,宾利小姐也一千个愿意做他餐桌的主人,赫斯特太太也是如此,她虽然嫁给了那位没有钱财的名流丈夫,但也乐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高兴就来,不高兴就走。宾利先生是无意中听人提起泥泽地别墅才动了心思去看一眼的,那时他还差两年才步入成年。他果真去了,用半个小时把里里外外看了个遍,对这里的位置和几间主房十分中意,又加上房主一番赞誉之辞,非常受用,立刻就将房子租了下来。
他和达西之间虽说性格迥异,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友谊。达西之所以喜爱宾利,是因为宾利为人随和,坦诚直率,性情温驯,这正好与达西本人的性格形成鲜明对比,不过达西从来也没有对自己的性格表现出不满。而另一方面,宾利则对达西的处事能力极为倚重,对他的见解更是佩服。论心智,达西更胜一筹;宾利丝毫也不迟钝,但达西更为聪明。达西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但目空一切,寡言少语,眼光挑剔,因而很不合群。而在这一方面,他的朋友就更有优势:宾利所到之处极受欢迎,而达西常常让人反感。
他们谈论起麦里屯舞会的语气就最能说明他们之间的性格差异。宾利觉得自己在这里遇到的人个个都讨人喜欢,姑娘们人人美丽可爱,大家都十分友善礼貌,毫无拘束,非常融洽,他很快就觉得与满场的人熟识起来。尤其是贝内特小姐,他简直就想像不出还有比她更美的天使。达西则正相反。在他看来,这群人既没有美感,又缺乏风度,没有一个人能吸引他丝毫的兴趣,自己也没有获得任何人的青睐和欢心;他虽然承认贝内特小姐天生丽质,但又觉得她笑得太多。
赫斯特太太和宾利小姐对这一看法没有异意,不过她们还是欣赏她,喜欢她,说她是个可人的姑娘,并且愿意多与她交往。就这样贝内特小姐成为了她们心目中可人的姑娘。她们的兄弟本来就是这么认为,一听到她们也这样赞美,顿时觉得找到了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