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洗盘子,当了大副于我并无好处。对大副的基本职责,我都不清楚,若不是水手们同情我,准会弄得一团糟。对于绳子和索具、收帆和起帆的技巧,我一无所知,但水手们都尽力帮助我——老易是个特级老师,我和手下的人相处融洽。
猎手们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弄潮儿,把我当作一个笑料。实际上我也觉得是个笑料。我,一个纯种“旱鸭子”,竟然填补起大副的职位来了。别人把我当作笑料是另外一回事,我不抱怨,但海狼对我的事特别讲究海事规矩——比在可怜的约翰森身上讲究多了。他骂了几通,下了几次威胁,引起了许多咕哝,终于调教好猎手们。我在前舱和后舱都是“凡·伟登老板”了,海狼也只在私下场合才叫我书呆子。
真有趣。我们进餐时,有时风向改变了几个方位,我离开桌子,他就会说,“凡·伟登老板,您是否去调理一下,左舷抢风‘之’字形前进。”我就上甲板去,做手势叫老易过来,向他请教怎么办。几分钟以后,我弄懂了他的指令,明白了如何操作,就开始发令了。刚开始时,有一次,我刚开始下命令,海狼就来了,抽着雪茄静静地看着,一直看到我办完了事,然后沿着舵楼露天甲板和我并排往船尾走去。
“书呆子,”他说,“对不起,凡·伟登老板,我祝贺你。我觉得你现在可以不用你爸爸的腿,让它们回坟墓他那儿去了。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腿,学会靠自己的腿站住了。再学点绳索功夫、使帆技术,有点对付风暴的经验和诸如此类的,到航行结束,你就可以驾驶任何沿海航行的三桅船了。”
从约翰森死后,至到达猎海豹场的这段日子,是我在夜叉号上最快乐的时光。海狼很关心,水手们很帮忙,跟“抹给你吃”的来往也心平气和。坦白地说,随着时光流逝,我心里还为自己暗暗骄傲起来。事情尽管荒唐——一个旱鸭子当上众水手的主管,我搞得不错嘛;那段时间里我有成就感,而且喜欢起脚下起伏着的夜叉号。她正往北航行,然后往西,穿过热带海洋到我们要装淡水的小岛去。
但快乐有阴影,只是相对而言,是过去痛苦高峰和未来痛苦高峰之间的缓冲区。因为对海员们来说,夜叉号是苦难的地狱船。他们得不到一点点休息或是平静。海狼把他们对他的谋杀和在水手舱对他的殴打埋在心里;上午、中午、晚上和深夜都折磨他们,叫他们苦不堪言。
他很明白“魔鬼在细节中”这个理,他玩弄细节把全船人折磨得要发疯。他把哈里森从床上叫起来,去把一把放得不对的油漆刷子放好,还把下面两个休班的人从酣睡的床上叫起来,看他做。细节,的确,一个聪明头脑可以设计出数以千计这样的细节,水手舱的人的心情之乱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沸腾的抱怨和小小的冲突不断涌现。拳头出击,于是总有两三个人在疗伤,是那人形兽干的。面对着“狗窝”的猎手和舱房里的武器库,暴动是无用的。里奇和钟生受海狼伤害最狠。钟生脸上、眼里积沉下的悲哀,使我的心悸动着。
里奇可不同。他身上有凶暴的性格。他仿佛被浓得化不开的愤怒所控制,没时间悲哀。他的嘴扭着,好像不断在咆哮。一见到海狼就狺狺做声,我确信这是本性。他用眼睛尾随着海狼,像猛兽看着管兽人。那猛兽般的咆哮就在他的喉咙深处吼出,在他的尖牙之间震颤着。
一个晴天,我打算向他下命令,在甲板上,向他的肩膀拍了一下。那时,他背对着我,我的手刚接触到他,他一跳,一蹦,咆哮着,扭过头。他一时把我当成海狼了。
他和钟生瞅机会要杀海狼,可总没机会下手。海狼老练透了,不会给他们机会。何况他们没有管用的武器。赤手空拳是没有希望的。海狼与里奇又几次交手,里奇像野猫一样,拳头、尖牙、指甲一齐上,总被揍得昏死在甲板上,但他屡败屡战,以狂劲对魔力。两人一在甲板上碰见,就吼着开打。一次,里奇突袭,扑到海狼身上,不警告,也不挑衅。又一回,他从鞘里猛地拔出一柄重刀甩向海狼,那利刃,从他的咽喉边嗖地飞过,仅隔一英寸。还有一次,从尾帆桅顶的横桁上,他掷下一根穿索用的钢锥。在颠簸的船上那是不容易掷中的,但那钢锥从七十五英尺的高空中破空而下,差一点钉在海狼的头上——他正从舱房楼梯爬上来。钢锥扎进甲板木里,足有两英寸深。还有一次,他悄悄溜进“狗窝”,摸到一支上了火药的枪,正想往楼上跑,却被寇伏特一把揪住,缴了过来。
我常问海狼为何不杀他,一了百了,可海狼总是仰天大笑,似乎过瘾极了,简直是一个把猛兽当宠物的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