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在白马湍附近的一座冰桥上摔了一跤,冻坏了他那只已经生了冻疮、肿得一碰就疼的脚,那两个印第安人都以为他肯定要趴下了。可他撕开一条毯子,把脚裹起来,套上一只大如水桶的鹿皮靴,仍旧跟他们轮流着驾驶第一乘雪橇开路。这是最惨的苦役,尽管他们常常背着他用指节敲着前额,彼此会意地摇头,他们也不得不佩服他。
一天夜里,他们打算逃跑,可他的子弹钻进雪里的嗖嗖声,把这两个印第安人吓回来;他们大骂着,但还是屈服了。不过,他们都是野蛮的契尔凯特人,因此他俩凑在一起商量,准备干掉他。可他睡得跟猫一样机警,不管他醒着睡着,他们找不到一点下手的机会。他们常常竭力把后面那一缕烟的含意告诉他,他非但不能理解,反而对他们更疑心了。每逢他们满脸怒火畏缩不前时,他马上当胸一拳,一下掏出那支子弹上膛的左轮枪,令他们怒火熊熊的脑袋一下掉进恐惧的冰窟。
一天一天就这样延续下去——既要对付叛乱者、恶狗,还得承受筋疲力尽的跋涉。他跟人斗,为的是留住他们,跟狗斗,为的是不让它们走近鸡蛋。此外,他还要跟冰斗,跟寒气斗,跟那只冻脚斗。那只冻脚好不了,新肉一长出来,马上生了冻疮,结成硬块,终于烂成一个流脓的大洞,差不多连他的拳头都塞得进去。每天一清早,那只脚一踏在地上,头就犯晕,疼得他要昏倒;可早晨一过,他又照常麻木,直到他爬进毯子,打算入睡时,知觉才又恢复了。
尽管如此,这个当了一辈子小职员,一向坐办公室的人,却劳累得比那两个印第安人更甚,甚至连那些狗都觉得承受不住了。可是他却连自己多么操劳,吃了多少苦都不清楚。他本是个全神贯注的人,现在既然投入了这项事业,这事业就把他彻底控制住了。在他的脑海里,前途是道森,背景是那一千打鸡蛋,在两者之间飘移的是他的灵魂,跳动着的是一个灿烂的金点,这个金点就是那五千块钱,它总是竭力要把前途和背景扯拢来。这是他的意识的顶点,也是他一切新念头的出发点。除此之外,他不过是一部自动机器。其他的他全不理会,即使看见了也像隔着一层毛玻璃似的,不打心里过。他的手一举一动,全凭这部机器发出指令,他的脑袋也是如此。他的脸绷得紧紧的,犹如拉满的、带箭的弓弦,一触即发,那两个印第安人见了很畏惧,他们看到这个把他们当作奴隶的古怪白人,迫使他们去蛮干,都惊疑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