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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疯狂的审判,人类的天性越趋向于它,法律就越应当把它铲除。因为,那最初的罪恶不过是触犯了法律。复仇却是离经叛道,致使法律的地位受到威胁。

当然,采取报复行为只能使你与对手平起平坐,而原谅你的敌人,将使你比敌人高出一筹。因为,宽容是一种君王般的气度。我确信,正如所罗门所言:“一个人如果有怨仇而不报,那是他的光荣。”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切无法挽回。聪明人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真正值得做的事情还很多,念念不忘过去只是枉费心机。没有人做恶是为了食恶果,相反却是为自己寻找利益、乐趣、荣耀和希望等。因此,我犯得着因为别人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吗?如果有人纯粹因生性邪恶而犯下过错,那又怎么样呢?正如荆棘和石楠只能给人们带来伤痛,要知道,它们除此之外不会做别的事情。

然而,有一种复仇行为是最值得原谅,因为那是为了惩治法律没有惩治的恶。即便如此,仍需注意:复仇的行为要能逃脱法律的惩处才行,否则他的敌人仍会处于优势,因为他要比敌人多受一次伤害。有些人在复仇的时候,会让对方知道仇恨的来源,这样做比较大度。因为复仇的快乐不在于使对手受到伤害,而是让他悔恨莫及。那些卑鄙狡诈懦弱的人,就喜欢在背后放冷箭。科斯莫斯·佛罗伦萨公爵有句犀利的谚语,是有关背信弃义的。大致意思是说背叛是不可饶恕的,他说:“你可以在圣书中读到基督教我们饶恕敌人的话,可是你永远读不到有教我们饶恕朋友的话。”然而约伯的精神境界更高,他说:“难道我们只想从上帝手中得到好的,而不要坏的吗?”依此类推,朋友也应当如此。的确,如果一个人一直念念不忘复仇,自己的伤口也会永远新鲜如初。如果他淡忘复仇,伤口就会慢慢愈合。

公开复仇的结局多半是比较好的:例如为恺撒而死,为波提拿克斯而死,为法兰西亨利三世而死以及许多类此的复仇事件。然而,私底下则不尽然。复仇心重的人,整天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这种人活着对别人有害,死了也不会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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