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精神和物质的奋斗……艺术是精神的生命贯注到物质界中,使无生命的表现生命,无精神的表现精神。……艺术是自然的重现,是提高的自然。……”抱了这几种对于艺术的直觉见解走到欧洲,经过巴黎,徘徊于罗浮艺术之宫,摩挲于罗丹雕刻之院,然后我的思想大变了。否,不是变了,是深沉了。
我们知道我们一生生命的迷途中,往往会忽然遇着一刹那的电光,破开云雾,照瞩前途黑暗的道路。一照之后,我们才确定了方向,直往前趋,不复迟疑。纵使本来已经是走着了这条道路,但是今后才确有把握,更增了一番信仰。
我这次看见了罗丹的雕刻,就是看到了这一种光明。我自己自幼的人生观和自然观是相信创造的活力是我们生命的根源,也是自然的内在的真实。你看那自然何等调和,何等完满,何等神秘不可思议!你看那自然中何处不是生命,何处不是活动,何处不是优美光明!这大自然的全体不就是一个理性的数学、情绪的音乐、意志的波澜么?一言蔽之,我感得这宇宙的图画是个大优美精神的表现。但是年事长了,经验多了,同这个实际世界冲突久了,晓得这空间中有一种冷静的、无情的、对抗的物质,为我们自我表现、意志活动的阻碍,是不可动摇的事实。又晓得这人事中有许多悲惨的、冷酷的、愁闷的、龌龊的现状,也是不可动摇的事实。这个世界不是已经美满的世界,乃是向着美满方面战斗进化的世界。你试看那棵绿叶的小树。他从黑暗冷湿的土地里向着日光,向着空气,作无止境的战斗。终竟枝叶扶疏,摇荡于青天白云中,表现着不可言说的美。一切有机生命皆凭借物质扶摇而入于精神的美。大自然中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活力,推动无生界以入于有机界,从有机界以至于最高的生命、理性、情绪、感觉。这个活力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也是一切“美”的源泉。
自然无往而不美。何以故?以其处处表现这种不可思议的活力故。照相片无往而美。何以故?以其只摄取了自然的表面,而不能表现自然底面的精神故。(除非照相者以艺术的手段处理它)艺术家的图画、雕刻却又无往而不美,何以故?以其能从艺术家自心的精神,以表现自然的精神,使艺术的创作,如自然的创作故。
什么叫做美?……“自然”是美的,这是事实。诸君若不相信,只要走出诸君的书室,仰看那檐头金黄色的秋叶在光波中颤动;或是来到池边柳树下俯看那白云青天在水波中荡漾,包管你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这种感觉就叫做“美”。我前几天在此地斯蒂丹博物院里徘徊了一天,看了许多荷兰画家的名画,以为最美的当莫过于大艺术家的图画、雕刻了,哪晓得今天早晨起来走到附近绿堡森林中去看日出,忽然觉得自然的美终不是一切艺术所能完全达到的。你看空中的光、色,那花草的动,云水的波澜,有什么艺术家能够完全表现得出?所以自然始终是一切美的源泉,是一切艺术的范本。艺术最后的目的,不外乎将这种瞬息变化,起灭无常的“自然美的印象”,借着图画、雕刻的作用,扣留下来,使它普遍化、永久化。什么叫做普遍化、永久化?这就是说一幅自然美的好景往往在深山丛林中,不是人人能享受的;并且瞬息变动、起灭无常,不是人时时能享受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艺术的功用就是将他描摹下来,使人人可以普遍地、时时地享受。艺术的目的就在于此,而美的真泉仍在自然。
那么,一定有人要说我是艺术派中的什么“自然主义”、“印象主义”了。这一层我还有申说。普通所谓自然主义是刻划自然的表面,入于细微。那末能够细密而真切地摄取自然印象莫过于照相片了。然而我们人人知道照片没有图画的美,照片没有艺术的价值。这是什么缘故呢?照片不是自然最真实的摄影么?若是艺术以纯粹描写自然为标准,总要让照片一筹,而照片又确是没有图画的美。难道艺术的目的不是在表现自然的真象么?这个问题很可令人注意。我们再分析一下。
(一)向来的大艺术家如荷兰的伦勃朗、德国的丢勒、法国的罗丹都是承认自然是艺术的标准模范,艺术的目的是表现最真实的自然。他们的艺术创作依了这个理想都成了第一流的艺术品。
(二)照片所摄的自然之影比以上诸公的艺术杰作更加真切、更加细密,但是确没有“美”的价值,更不能与以上诸公的艺术品媲美。
(三)从这两条矛盾的前题得来结论如下:若不是诸大艺术家的艺术观念……以表现自然真相为艺术的最后目的……有根本错误之处,就是照片所摄取的并不是真实自然。而艺术家所表现的自然,方是真实的自然!
果然!诸大艺术家的艺术观念并不错误。照片所摄非自然之真。惟有艺术才能真实表现自然。
诸君听了此话,一定有点惊诧,怎么照片还不及图画的真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