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孙过庭书谱里说:“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则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人愉快时,面呈笑容,哀痛时放出悲声,这种内心情感也能在中国书法里表现出来,像在诗歌音乐里那样。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中国的书法何以会有这种特点?
唐代韩愈在他的《送高闲上人序》里说:“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出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是“可喜可愕”的;他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自己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国画,更像音乐,像舞蹈,像优美的建筑。
现在我们再引一段书家自己的表白。后汉大书家蔡邕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象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使子字有这鸟飞形象的暗示。他写“为”字时,习画鼠形数种,穷极它的变化,他从“为”字得到“鼠”形的暗示,因而积极地观察鼠的生动形象,吸取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使“为”字更有生气、更有意味、内容更丰富。这字已不仅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书家用字的结构来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了。
这个生气勃勃的自然界的形象,它的本来的形体和生命,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肉、筋、血构成的。“骨”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由于骨,一个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和行动。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持者,筋是我们运动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着它们而使一个生命体有了形象。流贯在筋肉中的血液营养着、滋润着全部形体。有了骨、筋、肉、血,一个生命体诞生了。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但在这里不是完全像绘画,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使我们从情感和想象里体会到客体形象里的骨、筋、肉、血,就像音乐和建筑也能通过诉之于我们情感及身体直感的形象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明人丰坊的《笔诀》里说:“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悬,则筋骨相连而有势,骨生于指,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停匀而肥瘦适可。然大要先知笔缺,斯众美随之矣。”近人丁文隽对这段话解说得很清楚,他说:“于人,骨所以支形体,筋所以司动转。骨贵劲健而筋贵灵活,故书,点画劲健者谓之有骨,软弱者谓之无骨。点画灵活者谓之有筋,呆板者谓之无筋。欲求点画之劲健。必须毫无虚发,墨无旁溢,功在指实,故曰骨生于指。欲求点画之灵活,必须纵横无疑,提顿从心,功在暑腕,故曰筋生于腕。点画劲健飞动则见刚柔之情,生动静之态,自然神完气足。故曰筋骨相连而有势,势即赅刚柔动静之情态而言之也。夫书以点画为形,以水墨为质者也。于人,筋骨血肉同属于质,于书,则筋骨所以状其点画,属于形,血肉所以言其水墨,属于质。无质则形不生,无水墨则点画不成。水湿而清,其性犹血。故曰血生于水。墨浓而浊,其性犹肉,故曰肉生于墨,血贵燥湿合度,燥湿合度谓之血润。肉贵肥瘦适中,肥瘦适中谓之肉莹。血肉惟恐其多,多则筋骨不见。筋骨贵惟患其少,少则神气全无。必也四质停匀,始为尽善尽美。然非巧智兼优,心手双善者,不克臻此。”。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由于中国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二是中国人用的笔。许慎《说文》序解释文字的定义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此依徐铉本,段玉裁据左传正义,补“文者物象之本”句),文和字是对待的。单体的字,像水木,是“文”,复体的字,像江河杞柳,是“字”,是由“形声相益,孽乳而浸多”来的。写字在古代正确的称呼是“书”。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来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点画表出“物象之”,这也就是说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织在一个物象里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关系里的条理:长短、大小、疏密、朝揖、应接、向背、穿插等等的规律和结构。而这个被把握到的“文”,同时又反映着人对它们的情感反应。这种“因情生文,因文见情”的字就升华到艺术境界,具有艺术价值而成为美学的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