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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银色马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事情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歉之后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大衣就挂在坑边的金雀花丛上。

“我想,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决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毋庸置疑,自从星期一夜晚以来,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鞋子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马掌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是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啊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裹着一层泥浆,乍一看,好像是一根小木棍。

“我实在想不通,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里,不容易发现。我之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寻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并且和地上的脚印逐个比了比,然后伏下身子爬到坑边,慢慢钻进羊齿草和金雀花灌木丛中。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周围一百码之内我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说着,站了起来,“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倒愿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走上一遭,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把这块马掌铁装在我衣袋里,希望能带来好运。”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镇静从容、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他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的那匹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除掉。”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坚决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如期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的意见,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完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走后,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渐渐沉入梅浦顿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洒射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旖旎绚丽的风景,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他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最后终于说道,“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放到一边,仅仅将精力集中在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匹马挣脱缰绳跑掉,它可能会跑到哪里去呢?马是一种群居动物。如果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浦顿马厩去了。它没有理由在荒原上乱跑。即便如此,它一定立刻就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想尽力摆脱干系,唯恐被警察纠缠不休。他们知道这样一匹宝马没法卖掉。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更大的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浦顿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浦顿。我们就按这个思路来,看看结果会是怎么样。正如警长所说的,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可是向梅浦顿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如果我们的假设正确的话,那么这匹宝马必然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边谈边走,几分钟以后,就走到我们刚才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方,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掌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然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