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清楚这件事的真正用意,却感到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凌晨一点钟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在穿衣服。对妻子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说是因为太挂念这几匹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当时,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户上,请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恳求,披上他的大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醒来的时候,发现丈夫还没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马厩的门大开着;里面,亨特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马厩里面空空如也,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睡阁楼上的两个小马倌很快就被叫醒了。因为他们两个人睡觉都非常死,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跑到外面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宝马。他们希望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晨训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宝马的一点影子。但是他们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什么悲惨的事情。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灌木丛中随风摆动。很快,他们就在荒野附近有个凹陷的地方,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击。他大腿上也受了伤,那是一道很长、边缘很整齐的刀痕,显然也是被一种非常锋利的器具划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上还有凝固的血迹,事情很清楚,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而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女仆认出来,前一天晚上造访马厩来的陌生人戴着就是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非常肯定地说这条领带就是那个人的。而且,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户边儿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防守。至于那失去的宝马,从致命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大量的脚印来看,他们搏斗时宝马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高度警觉,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案件的全部过程就是这样的。我讲时没有掺杂任何主观臆测,而且尽可能不进行任何虚构。现在我把警署对此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才能再增加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个部门里升到更高的职位。他一到事发现场,立刻找到了一个嫌疑犯,自然就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一点儿都不困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听起来似乎是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金如土,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下过总数五千镑的赌注,赌银色白额马输。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刺探有关金斯皮兰宝马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宝马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毫不否认,可是却声称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非常苍白,几乎无法解释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手杖末端镶着铅制的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用做可怕的凶器,驯马师就是这样被打死的。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受了伤。总的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线启发,那我将非常感激。”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具的特色,把情况讲述得明明白白,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掌握了大部分的情况,可是我没有充分了解事情的重要意义,也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可能,”我试探着说,“在搏斗的时候,斯特雷克的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划伤了呢?”
“可能性非常大,非常可能,”福尔摩斯说道,“如果这样的话,起诉被告最有利的一个主要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警察对此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