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宴客,出一酒令,从一字联起。挨次递加,至十一字为止。随口而出,应声而对,不许停留,如稍迟即罚酒三钟。主人曰:“雨。”首坐曰:“风。”次曰:“花雨。”三曰:“酒风。”四曰:“飞花雨。”五曰:“发酒风。”六曰:“点点飞花雨。”七曰:“回回发酒风。”八曰:“檐前点点飞花雨。”九曰:“席上回回发洒风。”主人曰:“皇王有道,檐前点点飞花雨。”末坐曰:“祖宗无德,席上回回发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