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喜欢在单词的读音上纠缠不休。尤其是年轻人,总希望自己能说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最好是带点纽约口音的美式英语。于是,他们很努力地听广播、的看电视,刻意模仿美国人的说话腔调。
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有些人的发音甚至比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地道。但是,我就算蒙着眼睛,也能轻易分辨出说话的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因为中国人说英语没有节奏。”克里斯多佛所说的节奏并不仅指说话的速度快慢,还包含了许多平时不被重视的小环节,比如语调的升降、的词语的重音、的句子在何处停顿。中学的中文语文书中倒是有过断句练习,可几乎所有的英语教科书里都没有类似的章节,也鲜有老师会教学生这一套。所以,大多人不知道,英语句子也有自己拆分的规则。发言者要么按照中文的思维习惯,随心所欲把句子“大卸八块”;要么练习肺活量,一句话从头连到尾不喘气。于是,中国人听起来清清楚楚的句子,到外国人耳朵里就变成了“不知所云”。
要改变这个习惯也不难。克里斯多佛认为,只要连续练习几个月,一个英语水平普通的人也能说出漂亮的英语,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和讲母语不分上下。他的练习方法很简单---找一盒老外的标准磁带,在录音机里不停顿地播放。然后你看着文字稿,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节奏读。这时候,充分调动你的耳朵,适应外国人的语音语调,还要像个回声筒似地反映出来。久而久之,当你习惯了老外的节奏,只要具备5000个基本单词,就能应付一般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