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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书呆子,恋爱了

心啊!情感激荡着我,自我仿佛消融了,我惊奇地审视着自己。美谛!凡.伟登,福罗沙称他为“冷血鱼”、“无情狂”、“柳叶刀”。凡.伟登,竟然恋爱了!心带着惶然飞回到一本红皮的《名人录》里的小传上。我对自己说,她“出生于坎布里奇,现年二十七岁”。然后问道,“二十七岁没结婚,没恋爱?”我怎么知道她没心上人?嫉妒之苦初次出现了,它驱走了一切怀疑。这是无疑的。我嫉妒,因为我在爱。我爱上的女人是美谛。

我,凡.伟登,在恋爱中!疑惑再次袭击了我。不过,我不怕爱,也并非不欢迎它。相反,作为最强烈的理想主义者,我的信仰一向承认爱是人世间最壮丽的事物。它是生命的峰巅,是极乐天堂,生命为之颤栗、为之欢呼、为之拥吻。她来了,我却无法相信。在万般不幸中会降临这般的万幸?太美了,便不太真实了。西蒙斯的诗行在我心里涌起:

沿着女儿国飘零,

多少年了,

我寻找着你。

我停止了寻找。我曾断定,人世间最壮丽的存在与我无缘。福罗沙是对的。我变态了,我是个“无情狂”,一个善钻书堆的书虫,只懂得文字的乐趣。我虽然一直都生活在女儿国里,对女人的欣赏却全是美学上的,再也没有别的。实际上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个世外“高”人,一名隐士,没有激情,无论是永恒的或是一瞬的——我看见它在别人身上燃烧,也能明悟。可是现在,激情来了!梦想不到,没有预兆,却来了。我离开楼梯口,沿着甲板走去。我沉浸于狂喜中,喃喃地念诵着白朗宁夫人的精妙诗行:

我与梦幻生活在一起,

不与男人女人生活在一起,

这已很多年了,

如今这些优雅的好友,

无法奏出更为美妙的乐曲。

但更为美妙的乐曲在我的耳里奏鸣,我忘怀了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了。海狼的嗥叫唤醒了我。

“你在干吗?”他问我。

我已误入水手涂油漆的地方,猛醒过来时,抬起的脚差点踢翻了油漆罐。

“在做梦,在发烧——是吧?”他叫道。

“不,撑得太饱了。”我辩解,继续漫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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